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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士实习必备科室问答---“儿科”

日期: 2023-05-22 14:34:59 作者: 郑易倩

1.新生儿心肺复苏中恢复循环的方法?

答:(1)双拇指法:双拇指并排或重叠于患儿胸骨体下1/3处,其他手指环绕胸廓;(2)中示指法:一手的中示指按压胸骨体下1/3处,另一手支撑患儿背部。

2.肌内注射的注意事项?

答:(1)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。

(2)两种药物同时注射时,注意配伍禁忌。

(3)对两岁以下婴幼儿不宜选用臀大肌注射,因其臀大肌尚未发育好,最好选择臀中肌和臀小肌注射。

(4)对需长期注射者,应交替更换注射部位,并选用细长针头,以避免或减少硬结的发生。

3.发热患者的护理措施

答:(1)降低体温:物理降温 药物降温;

(2)加强病情观察:①观察生命体征②观察是否出现伴随症状③观察发热的原因及诱因有无解除④观察治疗效果⑤观察饮水量、饮食摄取量、尿量及体重变化;

(3)补充营养和水分 给予高热量、高蛋白、高维生素、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;

(4)促进患者舒适:①休息,高热者绝对卧床休息,低热者可酌情减少活动,适当休息②口腔护理③皮肤护理;

(5)心理护理:在不同的发热过程中给予相应的护理。

4.发热的临床分度。

答:(1)低热 37.3℃~38.0℃;(2)中等热 38.1℃~39.0℃;(3)高热 39.1℃~41.0℃;(4)超高热 41℃以上。

5.口服给药的注意事项。

答:(1)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;(2)需吞服的药物通常用40~60℃温开水送下,禁用茶水服药;(3)婴幼儿、鼻饲或上消化道出血病人所用的固体药,发药前需将药片研碎;(4)增加或停用某种药物时,应及时告知病人;(5)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。

6.婴幼儿液体疗法的输液顺序?

答:先盐后糖、先晶后胶、先浓后淡(指电解质浓度)、先快后慢。

7.小儿头皮静脉的注意事项?

答:(1)注意区分头皮动静脉;(2)密切观察输液是否通畅,局部是否肿胀,针头是否移动或脱出,特别是输注刺激性较强的药物时应注意观察;(3)头皮针和输液管的固定应牢固,防止头皮针移动脱落。

8.婴幼儿吸痰的注意事项?

答:(1)不要吃奶后操作;(2)严格操作规程,动作熟练、轻柔;(3)操作中注意观察患儿面色等情况,如有异常,停止操作;(4)吸痰前应将吸痰管前端湿润;(5)吸痰后冲洗负压引流装置管道残留的分泌物。

9.小儿雾化吸入注意事项

答:(1)雾化前向家长及患儿作好解释,取得家长的配合。

(2)吸入前半小时尽量不要让患儿进食,避免雾化吸入过程中气雾刺激气道,引起呕吐;不要抹油性面霜等。

(3)雾化前应清除口鼻腔内分泌物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

(4)让患者进行慢而深的吸气,吸气末稍停片刻,使雾滴吸入更深。

(5)雾化吸入后应及时漱口,以减少药物在口咽部的停留。

(6)使用面罩雾化吸入者应洗脸,以消除残留在脸部的药物。

(7)采用合适的体位:应置患儿坐位、半坐位或侧卧位,避免仰卧位。

(8)剂量:从小剂量开始,待患儿适应后再逐渐加大剂量,直到吸完药液为止。

(9)温度:雾化吸入液的温度应与人体的温度接近。

(10)雾化过程中药物可能引起局部刺激,如发现患儿频繁咳嗽、气促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,应立即停止吸入,然后采用间断吸入的方法。

(11)预防交叉感染,雾化结束后,将整套雾化装置分离,把雾药罐、口含嘴、面罩等用清水反复冲洗,晾干待用。在使用过程中,空气导管不可以用水冲洗,以免造成二次污染。

10.婴儿光疗的注意事项

答:(1)患几入箱前须进行皮肤清洁,禁忌在皮肤上涂粉剂和油类;

(2)患几光疗时随时观察患儿眼罩、会阴遮盖物有无脱落,注意皮肤有无破损;

(3)患儿光疗时较烦躁容易移动体位,因此在光疗过程中,注意观察患儿在光疗箱中的位置,及时纠正不良体位;

(4)患儿光疗时,体温维持在36.5~37.2℃,如体温高于37.8℃或者低于35℃,应暂时停止光疗;

(5)光疗过程中患儿出现烦躁、嗜睡、高热、皮疹、呕吐、拒奶、腹泻及脱水等症状时,及时与医生联系,妥善处理;

(6)光疗超过24小时会造成体内核黄素缺乏,一般光疗同时或光疗后应补充核黄素,以防止继发的红细胞谷胱甘肽还原酶活性降低导致的溶血;

(7)保持灯管及反射板的清洁,每日擦拭,防止灰尘影响光照强度;

(8)灯管与患儿的距离需遵照设备说明调节,使用时间达到设备规定时限也必须更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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